本报8月31日讯(记者 张卫建 通讯员 袁雯) 凌晨外出,下午回家,虽不劳作却也能得些外财。从今年6月份开始,三名男子流窜至滨州等六市抢劫黄金首饰。多行不义必自毙,日前,这个犯罪团伙被邹平警方一网打尽。
7月29日上午8时至9时,邹平县城黄山二路和黄山东路上连续发生3起抢劫案件,两名男子骑一辆红色摩托车对路上骑乘电动车佩戴黄金首饰女子当街实施抢劫,共抢走黄金项链3条,涉案价值1.3万元。
就在案件的侦破过程中,8月4日上午,邹平县城又发两起当街抢劫黄金首饰案件,专案组进行勘查后确认与发生在7月29日的案件为同一团伙所为,并将5起案件并案侦查。
根据视频监控信息,专案组发现嫌疑摩托车都逃向高速公路入口。专案组分析犯罪分子肯定不会骑乘摩托车进入高速公路,通过进一步工作,专案组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鲁QVJ6xx的临沂牌照银灰色五菱兴旺面包车在案发的两天每天早晨7时许在济青高速公路出口进入邹平,并都于当天中午从邹平进入济青高速,有重大作案嫌疑。
8月9日下午1时30分,嫌疑车辆出现在该出口,专案组一举将犯罪嫌疑人李某、刘某、张某全部抓获,当场收缴嫌疑人作案工具面包车一辆,并从车内发现红色摩托车一辆、黄金项链5条。当日下午,民警又将涉嫌销赃的刘某抓获。
经审讯,自2011年6月份以来,该团伙先后窜至滨州、淄博、潍坊、枣庄、莱芜、泰安等地,由犯罪嫌疑人李某、刘某驾驶一辆红色五羊摩托车寻找目标抢夺受害人的黄金首饰,然后由犯罪嫌疑人张某驾驶一辆银灰色五菱兴旺面包车负责来回接送李某、刘某及作案用摩托车,共作案20余起,总涉案价值10万余元。
目前,四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中小学开学在即,8月31日,市城管执法局监察支队对城区学校周边进行了规范治理,共下发通知90余份,制止乱倒垃圾、乱摆灯箱行为20余起,拆除遮阳棚5处。 通讯员 吴成波 高建华 记者 王传宝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