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税法将减除费用标准从2000元/月上调至3500元/月,这一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据财税专家介绍,国际上减除费用标准的确定,主要依据基本生活支出变动因素和消费者物价指数(CPI)变动情况。考虑到目前我国居民消费水平正处于较快上升阶段,现阶段我国减除费用标准,主要是以基本生活支出为基础的,并综合考虑城镇居民收入水平、居民消费支出增长和物价变化情况等因素确定。
由于统计指标中没有“城镇居民基本生活消费支出”这项指标,所以将国家统计局抽样调查
取得的城镇居民消费性支出作为主要参考指标。
城镇居民消费性支出,指被调查的居民家庭用于满足家庭日常生活消费需要的支出,具体包括食品、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医疗保健、交通与通信、娱乐教育文化服务、居住、杂项商品及服务支出等八大类支出。2010年度我国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1123元/月,按平均每一就业者负担1.93人计算,城镇就业者人均负担的消费性支出为2167元/月,2011年按平均增长10%测算,城镇就业者人均负担的月消费支出为238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