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鄄城8月31日讯(记者 董梦婕 通讯员 王新伟 张翠华) 花费440元的购买的新手机使用5天就罢工,销售商却以人为损坏为由不予退换。经消协工作人员调节,经销商最终为消费者办理了退机手续并赔偿消费者880元。
7月31日,家住鄄城县城关镇范庄村的吴先生在鄄城县某通讯城花费440元钱购买了一部带2G内存、赠280元话费的手机,不料,5天后新手机就无法开机了,郁闷的吴先生找到手机经销商要求其按照承诺和“三包”规定给予退换。而经销商却以“手机出现故障属人为造成”为由不予退换。8月15日,吴先生在与经销商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来到鄄城县消费者协会投诉。
消协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前往该通讯城进行调查取证,证实消费者投诉的情况属实。经多次调解,最终经销商为吴先生办理了退机手续并赔偿消费者880元。
据了解,近年来,有关手机质量、售后服务投诉案件居高不下,有些商家售前承诺好,售后服务差。消协工作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手机时,要选择信誉好、牌子正、口碑好、售后服务跟得上的经销商,购机后要向经销商索要购机发票、合格证、“三包”服务卡等原始凭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