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聊城8月31日讯(记者 谢晓丽 通讯员 李兴山 王华)最近经莘县消协调解,来自莘县、东昌府区的13户蔬菜种植户拿到共计38770元赔偿款。这些种植户7月份买的3万多棵西红柿苗70%苗不生根陆续死亡。
8月15日,莘县消协接到河店镇东郭村、莘亭镇冯海村、东昌府大张家镇侯庄村共计13户蔬菜种植户的投诉,称7月8日从莘县燕店镇一农资门市部订购了36200棵西红柿苗,每颗0.85元,种植面积20亩。在正常管理下,70%的苗不生根,陆续死亡。找经销商交涉,对方以育苗厂介质差、水含碱量高、管理不善为由迟迟没有结果。
接到投诉后,莘县消协立即通知经销商及育苗厂进行调查。经销商称,农户反映的情况属实,但种子没问题,问题出现在育苗厂,育苗厂使用不合格介质,水含碱量高,致使育出的苗弱,不好成活,一切损失应当由苗厂承担。育苗厂称,其介质、水都没问题,造成苗不长的原因是苗生长期过短,正常的冬暖式大棚育苗期为50天,而经销商与种植户签订的合同提货期早,在苗长了30天左右就移栽了,不好成活,责任不在苗厂。
莘县消协组织经营者与种植户进行了调解,最后由经销商免收苗款,每亩地赔偿损失400元,共计387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