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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多未立法造成说法不一
  • 2011年09月03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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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半个月时间,地方税务部门对于房产“加名税”口径多次改变,为何会出现此种现象?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岳树民分析认为,由于我国大部分税收并未立法,仅停留在法规或者政府文件上,造成地方税务部门理解偏差。

    事实上,我国目前有19个税种,只有两个税种是经过全国人大审议批准的,一个是《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一个是《个人所得税法》。房产税、契税这一类税收都没有正式立法,只能算某种法规或者是政府机关的文件。其中,契税征收依据是国务院1997年发布的契税暂行条例。

    据《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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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多未立法造成说法不一
此前征税城市还有两地没改
“加名潮”难以避免
“税感时代”到来凸显用之于民过少
“房产加名”免税引三大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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