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晚,四方区城管执法局全面启动拆除程序,对瑞昌路的一处高炮广告进行了拆除。广告6米高,18米长,面积共计216平方米。
本报9月5日讯(记者 张杰) 4日晚,四方区城管执法局组织施工人员拆除了瑞昌路某装饰城院内的高炮广告。这是新的户外广告设置总体规划要求实施以来,四方率先启动的对不合规划的合法有效户外广告设施的拆除行动。
根据新的户外广告设置总体规划要求,市区不再保留高炮形式的户外广告。4日晚,四方区城管执法局全面启动拆除程序,对瑞昌路的这处高炮广告进行了拆除。广告6米高,18米长,面积共计216平方米。2010年上半年,某公司参与竞拍取得了该高炮广告设置权,期限是三年,目前仅设置了一年多,还有近两年的使用权。按照此广告的竞拍标准,剩余年限的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费将进行退费,约6万元。前期,执法人员多次与该广告设置单位沟通,说明了有关政策和要求,设置单位非常配合,同意拆除,拆除后有关部门将按照标准进行退费。
据了解,四方区大型非法、超期户外广告已基本拆除完毕。目前“视觉污染”整治工作已进入整改提升阶段,根据新的户外广告设置总体规划要求,市区内不再保留高炮形式的户外广告,将对曾经联审许可设置的户外广告,予以撤回许可,并进行退费。四方区根据市里的统一部署,研究制定了整治方案,做好了辖区内15座已审批未到期高炮广告的撤回许可、退费预算的准备工作。
目前,四方辖区剩余的14座高炮广告分布在瑞昌路、重庆南路、黑龙江南路、杭州路立交桥周边,按照市里的统一安排,拆除工作将于10月31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