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5日讯(记者 王笑) 2011年全市中小学中秋节放假安排已经公布,9月10日至9月12日放假,一共三天,其中,9月12日(星期一)为法定假期。
5日,青岛市教育局发出通知,要求全市中小学要严格遵守放假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集体组织学生上课或补课。市教育局将在放假期间,加强随访督查,并对违规上课或补课的学校予以处理。
另外,记者了解到,为了保证放假期间学生人身安全,市教育局规定,放假之前,各中小学要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并增加家长的监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