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5日讯(记者 赵磊)21岁的贵州男青年李某来潍打工,生活费花光却没找到工作。李某与捡破烂为生的王某、张某偷窃烟酒仓库内35箱景阳春白酒等物品。9月5日,记者从潍城公安分局西关派出所获悉,嫌犯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于女士在潍城区东风街上,经营着一家烟酒商店,平时货物都存放在店后的一间仓库中。8月26日早上,因为店中烟酒销售很快,于女士去仓库提货。然而,当她将仓库门打开后,却发现里面一片凌乱。原本被烟酒等货物占满的仓库,却空出了一部分地方,仓库里大部分物品都被搬动过,还有一部分封闭物品箱子被打开,仓库西侧的一扇窗户也打开着。于女士首先想到的就是,仓库里进来窃贼了,可能是通过窗户到仓库内行窃的。
于女士赶忙清点仓库存货,发现“35箱景阳春酒、两箱青岛玉液酒、一箱醉千秋酒、五条大前门香烟、5箱银鹭八宝粥”不翼而飞,总价值5200余元。
8月26日上午,潍城公安分局西关派出所接到报警电话后,与刑警大队二中队民警一起,在平房外围进行蹲守,先后将犯罪嫌疑人李某、王某、张某抓获。经查,三人将赃物卖给了徐某,民警于27日晚在徐某家中将其抓获,并将失盗的物品全部追回。
9月5日,记者从潍城公安分局刑警大队获悉,李某等4名嫌犯已被依法刑事拘留,王某已被取保候审,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