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一户平房不愿意搬迁,大东夼社区一栋楼房盖了5年,至今没有完工。已经入住的居民因此不能办房产证,也无法享受一个完工小区该有的配套设施(本报曾于9月6日C04版进行报道)。旧村改造改成烂尾项目,那启动搬迁程序的时候,为什么不能先将搬迁的问题解决了再行盖楼?因这个历史遗留问题而被连累的一干民众,也实在太冤枉了些。
大东夼这户不愿搬走的平房住户,就是让各大开发商深感头疼的“钉子户”。在最初出现类似问题的时候,一些开发商还能用更多的钱或者使点小手段来摆平。但随着各种钉子户的频频出现,开发商也开始担忧,若每每都给这样的住户更优条件,必然会引起其他众多居民的不满,对此后旧城、旧村的改造工作也会有不良的影响。
于是,在有平房居民没搬走的情况下,开发商不再与其谈判,选择视而不见动工盖楼。笔者猜测,开发商盖楼的时候,想必也抱有这户居民会受不了周边环境和噪音主动搬走的侥幸想法。可没想到,楼盖好了,其他居民也住进去了,平房住户却愣是拖了5年不肯搬走。
这场开发商和平房居民的博弈,在如今看来没有赢家。而最无辜最倒霉的,却成了小区里其他的居民。旧村改造本是好事,如今入住新房的居民们还没来得及开心,就得面临房产证难办、道路难行、环境难治理等一系列问题。
人家当初不愿意搬迁,开发商就应该改变规划,绕过这座平房。既然已经选择了按当初的规划来,开发商就得为现在的局面负责。变四单元为三单元也好,于平房居民沟通协商也好,总之不能楼没盖完就当甩手掌柜,任其他居民的正当权益被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