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6日热线消息(记者 赵磊 本报通讯员 贺超 曹建波 刘树强)31岁的村妇杜鹃(化名)以购物为名,出没于市场店铺,趁店内无人之机实施盗窃作案20余起,盗窃现金及各种金银首饰,涉案价值5万余元。然后把偷来的东西置换成现金,再进行疯狂购物。5日,记者了解到,杜娟因涉嫌盗窃罪被刑事拘留。
6月9日下午1时许,在临朐县城南环路奇石市场经营奇石生意的王女士开门营业。她将放有15000余元现金的手提包锁在办公室靠墙一立柜中后,随手将钥匙扔在了旁边的写字台抽屉中,然后就到店外与附近业主打扑克。下午4时许,王女士回去后发现立柜锁具完好无损,但放在手提包内的15000元现金却不见了。王女士立即拨打电话报了警。在随后的两个多月时间内,临朐又发生多起类似案件。
8月16日下午6时许,在龙韵文化艺术城经营奇石生意的谭女士发现,放在店铺二楼写字台抽屉内的5000余元现金和金戒指、白金项链、银手镯等首饰被盗。17日上午8时30分,谭女士打电话报警。临朐警方从监控录像中发现一名身穿橘红色上衣、黑色裤子,背棕色皮包的女子曾于10时46分52秒进入谭女士店内,10时49分38秒离开。据谭女士确认,当时她并不在店内。
民警通过技术手段确定红衣女子正是辛寨镇的杜鹃(化名)。8月30日上午,民警来到辛寨镇杜娟家中,确定杜娟正在辛寨镇南流集市上卖芋头。民警迅速找到杜娟,将她依法传唤到了刑警大队。
现已查明,自2011年1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杜娟先后在临朐县龙韵文化艺术城、南环路奇石市场、金地商城、不锈钢市场、建材市场等地以同样手段盗窃作案20余起,涉案价值5万余元。杜娟将盗得的金银首饰卖到潍坊市一首饰店内,并用获取的现金疯狂购买衣物、手机、皮包等物品。
5日,记者从临朐公安局了解到,目前杜娟因涉嫌盗窃罪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