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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石碑补刻清代地震
石碑为玉皇庙遗物,为郯城地震提供了实物资料
  • 2011年09月08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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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月7日讯 (记者 董从哲 通讯员 张莉) 天桥区药山街办丁庄村民丁庆武家收藏的一块石碑,是丁庄玉皇庙遗物,编纂《药山春秋》的文史人员通过搜集整理资料竟然发现,该石碑竟然“补上了”历史著名的郯城大地震的内容。

    石碑高45厘米,长56厘米,四周刻有花纹,工作人员发现,这块石碑上的字迹很多已经看不清楚:“大明国山东济南府鹊华地方药山西北丁家庄建修……内,大明万历十四年孟春建修。”

    《药山春秋》的编纂人员告诉记者,这是早先丁庄玉皇庙的遗物,石刻文字说明,这座庙修建于明朝万历十四年。还透出信息,明万历十四年,济南府鹊华地方药山西北已有丁家庄,“这有助于我们研究丁庄的历史。”

    吸引文史人员的是,在石刻最后“大明万历十四年孟春建修”旁边的空隙处,还刻有“康熙七年六月十七戌时地动”的字样。《药山文史》的编纂人员推断,这是玉皇庙的人事后特意写上去的,说明这场地震影响较大,在济南这里都感到了震动。 

    工作人员翻阅史料发现,康熙七年(1668)六月十七戌时,山东曾发生了以郯城为震中的8.5级大地震,地震波及十余省和朝鲜半岛。山东郯城、临沂和莒县受灾最为严重,造成约5万人死亡,历史上称“郯城大地震”、“郯城-临沂大地震”或“郯城-莒县大地震”。2007年编印的《历城县志正续合编 乾隆县志》记载:“康熙七年,夏六月,地震。” 

    “这块石刻为当时的那场大地震提供了具体的实物资料,这是它的珍贵之处。”《药山春秋》编纂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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