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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就业服务将有统一标识
  • 2011年09月08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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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月7日讯(通讯员 高钧 记者 李金金) 7日,记者从市劳动就业办公室了解到,自9月份起,将在全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展“微笑服务、和谐就业”主题活动,完善公共就业服务标准,规范公共就业服务行为,打造公共就业服务品牌,提升公共就业服务形象。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作为民生服务窗口,本次活动以“微笑服务、和谐就业”为主题,按照“精细服务助推就业、创新服务保障就业”的工作要求,开展一系列人本服务主题活动,推动全市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据了解,全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实行统一的“微笑服务、和谐就业”服务标识,全面树立标志性的服务理念和服务形象;制定规范的就业服务岗位标准;完善就业服务承诺制度,实行政务公开、一次性告知、“AB角”、限时办结等多项制度;打造标准化、精细化和科学化的就业服务流程,逐步实现“查询业务自主化、普通业务柜员化、专项业务专区化”;以公共就业服务全程信息化和业务经办全程计算机管理为基础,开发完善新型服务功能,推行“人性化、个性化、社会化、信息化”的现代就业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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