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开展现场教学,突出特色性。组织干部职工到革命圣地参观学习,通过瞻仰先烈事迹等,促使干部职工惜岗敬业。
二是重视法规教育,突出自觉性。认真组织学习《廉政准则》等党纪法规,每季度对干部职工进行廉政知识测试,将考试成绩纳入个人廉政档案,并与年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挂钩。
三是开展读文思廉,突出思想性。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体会,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做到学习教育与促进工作两不误。
四是畅通监督渠道,突出实效性。在运用和发挥原有监督渠道的基础上,向纳税人发放《执法监督反馈意见表》,严格监控税务人员在税收执法过程中是否存在不廉行为,自觉主动接受纳税人监督评价。
(宋少春 赵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