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两名犯罪嫌疑人交代,因吸毒而经济拮据,为筹措毒资,实现“一夜暴富”的目的,常新野将家产殷实的郑兰英纳入实施抢劫杀人的目标。他选择了没有前科的辽阳市朋友王成国作为帮凶。
2004年9月24日傍晚,常新野以谈生意为由,将郑兰英诱骗至兴隆街出租屋内,勒索了钱财后,第二天常新野、王成国按计划将郑兰英杀害,并残忍地将尸体肢解。被害人内脏、皮肉等丢弃在黄务姜家疃附近的河沟里。由于头骨等不易剁碎处理,常新野便想起崆峒岛上居民较少,便于掩埋藏匿尸骨,就将受害人头颅等尸骨埋在其中。销毁犯罪证据后,两人均分赃款分道扬镳,从此断绝往来。
当获知崆峒岛不久将进行整体搬迁开发旅游时,两人整日担心施工会挖出骨骸,败露罪行。于是,两人违约联系,打算偷偷潜回崆峒岛将骨骸挖出,砸碎后扔进大海,以彻底销毁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