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枣庄9月8日讯 (记者李淼)7日,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枣庄市人民政府日前与各区(市)人民政府签订了2011年度枣庄市地质灾害防治目标责任书。
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地方政府是地质灾害防治的责任主体。这是两级政府首次就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签订的书面责任书,标志着枣庄市政府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把它作为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大事来抓,将防治工作的各项措施切实落到了实处。
目标责任书要求各区(市)人民政府要认真做好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成立以行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机构;开展地质灾害排查、调查,并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加强群测群防的组织领导,健全以村干部和骨干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严格按规定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有步骤地加快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群众搬迁避让;实行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各区(市)在接到报告后要按照速报内容要求在1小时内向市政府速报。责任书中还对违反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