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12日讯 (记者 韩纪功 通讯员 诸葛祥途)日前,临沂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城镇文化建设的意见》出台,要求加快乡镇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重点,打造农村的区域性文化中心。
根据意见,乡镇综合文化站设施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选址要方便群众,不得与镇政府办公楼合并建设。内部设置“四室一馆”,即展览室、文化娱乐室、多功能活动室、公共电子阅览室、县图书馆分馆。要在镇中心地带、人口聚居区建设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的乡镇文化广场,设置篮球场、羽毛球场、健身路径等。
小城镇在建设中要加强文化资源的利用和开发,要保护和开发好辖区内的历史文化、红色文化、生态文化、民俗文化等文化资源,大力扶持文化产业发展,提升当地经济实力。同时,要培植一批特色文化品牌,各重点镇要培植2—3个特色文化品牌,发挥品牌的示范和带动效应。要规划文化产业发展园区,打造新的经济发展增长点。
在制定小城镇建设规划时,根据文物保护的需要,要与城乡建设规划部门商定对本行政区域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措施,并纳入规划等。
另外,要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力度,使之与旅游、商贸等产业相互融合,彰显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