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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购买保健食品要谨慎
  • 2011年09月13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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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月12日讯(通讯员 曲爱国 记者 秦雪丽) 近日,记者从烟台市工商局芝罘分局获悉,近期,保健食品也迎来销售旺季,但近来关于保健食品的投诉也呈上升趋势。对此,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保健品要谨慎。   

    购买中,一定要看清保健食品标志。正规的保健食品会在产品的外包装盒上标出天蓝色的,形如“蓝帽子”的保健食品专用标志。下方会标注出该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或者是“国食健字【年号】××××号”,或者是“卫食健字【年号】××××号”。   

    每个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只对应一个产品,消费者可以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www.sfda.gov.cn)“数据查询”栏目查询产品的真实情况。    

    另外,要看清产品标注的适宜人群和不适宜人群。特别是年老体弱的老人、常年患有慢性病的病人、儿童及青少年、孕妇要谨慎选择保健食品。建议消费者到大型的商场超市、正规药店、保健品店购买保健食品,并索要正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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