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晚报数字版
站内搜索: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添加剂公示不能只是个幌子
  • 2011年09月14日 作者:
  • 【PDF版】

    □薛凯洲

    中秋节期间,与家人一起到饭店就餐。在点菜过程中,无意看到了墙上张贴了一张食品安全承诺书、告知书,和一份食品添加剂公示表,上面除了添加剂情况,连食盐、酱油、腐乳等调味料也进行了公示,并且庄重地盖上了饭店的印章。我不禁感叹该饭店的规范之处,但是在时间落款中我发现公示的时间是2011年5月12日,离中秋节过去整整四个月了。

    餐饮服务单位5月底前公示所用食品添加剂品种,这是饮食业必须遵守的行业规定,也是对顾客的一个庄严承诺。然而,饭店每天都在采购原料,这些食品、物品中是否还有食品添加剂,除了出售者的承诺外,就靠采购人员的良心和责任了。

    再说,饭店今天不采购含有添加剂的食品,不保证明天的食品中不含有食品添加剂,而该饭店5月份的公示承诺,到9月份还继续使用,是否应该有它的公示承诺期限?食品都有保质、保鲜期,饭店是否也应对使用添加剂的情况做到一天或一周公示,并及时告知安全承诺呢?

    再好的制度,没有细节的落实、没有正常的监督,恐怕仅仅成为制度而已。而食品添加剂公示制度,没有饭店的自律和上级的监督,就会成为每天向顾客展示的固定不变的“饭店特色”,到后来流于形式,甚至成了一个幌子,变成了一盘食之无味的小菜。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干吗要扶
老邻居
一个小城
懒,惯的
添加剂公示不能只是个幌子
为啥过节过得这么累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