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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刀抢金店,销赃卖了31万
一周内三名嫌犯全部落网
  • 2011年09月15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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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9月14日讯(记者 刘铭 通讯员 焦冠丽 邢先进) 7日下午,冠县一家金店遭三男子持刀抢劫,被抢走金饰1000克左右(详见本报9日报道)。随后,三男子将金饰销赃,一共卖了31万余元。经冠县警方全力侦破,三名犯罪嫌疑人于13日全部落网。

    9月12日,冠县警方得知一名嫌疑人张某将从济南机场下飞机,当天中午在机场将其抓获。经对张某突审,得知另外两名嫌疑人在高唐老家,民警连夜出击,13日凌晨4点左右在高唐县赵寨子将正在睡觉的嫌疑人朱某抓获。13日中午,另一名嫌疑人杜某刚走出聊城火车站,便被民警抓获。

    经审讯,三人均为高唐人,24岁左右,其中张某在高唐开饭店,为该案主要策划人,另两人均在高唐一大企业上班。据张某交代,案发前,他曾几次到冠县踩点,并购买了作案工具,而起因源于其赌博输钱。

    9月7日早上8点多,张某开着一辆墨绿色面包车拉着杜某、朱某再次来到冠县,转了几圈后,在车上换上事先准备好的迷彩服。同时,三人将丝袜套在头上,戴上帽子。

    据杜某交代,当时他手里拿着一把砍刀和一把钢鞭锁,朱某也拿着一把砍刀,张某手里拿着一把锤头和一个书包,冲进了事先看好的金店。进店后看到东边有一女服务员在柜台外边,杜某用砍刀指着她不让她动。朱某持砍刀在店内西侧,用砍刀指着店内另两名女服务员。同时张某冲进金店后,用锤头砸开其中一个柜台,从里面拿出几把金饰放进包里。

    随后三人上车逃走。经过一座大桥时,三人把衣服、鞋子脱下来,连同砍刀、钢鞭锁、锤头、包一起扔到了河里。     

    三人回到高唐后,张某携带抢的金项链、吊坠等金饰到济南销赃,未果。一天后,张某和杜某一起再次去了济南。杜某交代说,两人通过网络和手机联系上一位生意人,该生意人以330元/克的价格收购了550克金饰,而后又以394元/克收购了其余金饰,一共卖了31万余元。

    随后,张某、杜某两人分别乘坐飞机、火车准备赶回老家。张某在济南下飞机时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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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刀抢金店,销赃卖了31万
偷了120万,买金条再套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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