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14日讯(见习记者 白云保) 14日,市民张学英和魏富海告诉记者,他们住了11年的房子已经于8月27日领到了房产证。为表示感谢,张学英等人将锦旗赠予本报《今日德州》编辑部。
市民张学英告诉记者,住了11年的房子终于拿到了房产证,并未多花一分冤枉钱。由于张学英、魏富海等人在办理房产证期间,新湖街道办事处因种种原因没能及时办理,造成张学英等人办理房产证成为遗留问题,再办理房产证时,因税收政策调整原因,需多缴纳15000元。因为属于遗留问题,张学英等人在办理房产证中并未多缴纳任何费用。
“房产证办下来了,可高兴啦!”张学英说,一起办理房产证的还有8家住户,他们也都拿到了房产证。随后,记者在新湖街道办事处洪主任处证实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