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1日起,《德州市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直系亲属免费用血暂行规定》将开始实施。
凡在德州市参加无偿献血的公民,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直系亲属在任何地方用血时,持相关证明到德州市中心血站办理报销手续;无偿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内免费享受五倍无偿献血量的医疗用血,五年后免费享受与无偿献血量等量的医疗用血;无偿献血者未享受免费医疗用血时,其配偶和直系亲属自献血者献血三十日起免费享受与无偿献血量等量的医疗用血;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子女和无偿献血者配偶的父母即献血者的岳父母或公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