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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时间按喇叭还辱骂交警
一司机被给予警告处分
  • 2011年09月15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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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月14日讯(见习记者 贺鸿 王业康) 13日15时许,市民解先生拨打本报热线2600000称,湖滨中大道和柴市街交叉口处一辆轿车被交警拦下,随后双方发生口角。记者赶到现场了解到,该轿车司机因违规鸣笛与执法交警发生口角。

    据轿车司机穆某称,当时,他驾驶一辆轿车在右转时被一辆警车挡住,随后他开始鸣笛示意,紧接着交警下车要没收他的驾驶证。穆某便和交警理论,之后发生了拉扯,“我的衣服都被交警撕坏了!我又没违法,凭啥扣我驾驶证!”穆某说。 

    执法交警张警官介绍,事发前他开车在湖滨中大道上查岗,行至湖滨中大道时发现交通拥堵,打算上前疏导车辆。这时左边一辆轿车右转弯,张警官的车正好挡在前面,轿车司机连按了三次喇叭,时间都较长。由于市区禁止机动车长时间鸣笛,且不能超过三次,每次不能超过1.5秒,张警官便下车对车辆进行检查,随后轿车司机及其亲属4个人与张警官发生口角。 

    “我当时就是向司机要求查看驾驶证,司机有点火了,就下车找我理论,随后车上又下来几个人对我开始辱骂、拉扯,其间我没有还手,拉扯中不小心将司机的衣服拽坏,我拴哨子的绳也被拽断。”张警官告诉记者。 

    随后赶到的民警将穆某及其亲属和张警官带回车站街派出所调查。受理此案的民警赵振强告诉记者,通过调查及现场录像取证,证明事发当时交警属于正常执法,执法过程中张警官一直没有还手,对于司机穆某辱骂、拉扯交警的行为,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其给予警告处分。 

    据了解,自今年9月1日起,德州市区京台高速公路以西、京沪铁路以东、大学路(不含)以南、新河路(不含)以北区域内,全天24小时禁止鸣喇叭和变相鸣喇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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