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14日讯(通讯员 曹阳 记者 苗华茂) 14日,记者从烟台旅游局获悉,为集中展示“好客山东休闲汇”整体风貌,以百姓视角展现休闲感受,用镜头阐释休闲理念,结合“好客山东休闲汇”系列活动。旅游部门将举办“我休闲 我快乐”摄影大赛活动,报送参赛作品截止时间为11月2日。
烟台市旅游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此次活动由“好客山东休闲汇”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山东省旅游摄影协会协办。活动主题为“我休闲 我快乐”。参赛作品要求结合“好客山东休闲汇”活动,体现“我的休闲体验、我的休闲创意、我的休闲参与、我的休闲感受、我的休闲发现”等丰富多彩的休闲生活;记录“好客山东休闲汇”各项活动,包括启动及闭幕仪式、“好客山东休闲汇”九大系列活动(乡村休闲系列、健身养生休闲系列、旅游休闲系列、文化休闲系列、夜间休闲系列、节事休闲系列、蓝色休闲系列、修学休闲系列、黄河休闲系列)、“休闲主题周”、“专题休闲活动”、“休闲购物打折季”等活动的精彩生动画面。
活动主办方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参赛的作品有四个要求,第一要求必须是在山东境内拍摄的相关内容,紧扣主题,突出全民参与。二是形象生动,画面美观,制作精良。黑白、彩色均可,单片、组照不限。第三,因本次大赛为纪实摄影,除颜色调整外,谢绝电脑合成作品。最后,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由作者自行负责。主办方可以将参展作品用于展览、出版及其他公益性宣传,不再另付稿酬。凡报送作品均视作同意上述约定。
对所有报送的参赛作品将由山东省旅游摄影协会及专家组成的评审小组,对报送作品进行评选。评选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终评结果将通过报纸、网络等方式向社会公示。本次大赛设一等奖5名,奖金6000元;二等奖15名,奖金2000元;三等奖30名,奖金600元;佳作奖50名,奖旅游特色纪念品。同时向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
参赛作品报送时间截至2011年11月2日,须发送电子文件(jpg格式,文件不小于2兆,分辨率不低于300dpi)致联系人邮箱,并制作成10英寸照片(方片8英寸)无需装裱及底片。作品标题、简要说明、技术参数、作者姓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附照片后及电子文件中。报送作品一律不退稿。E-mail:yt6253679@126.com。报送地址:烟台市毓璜顶西路17-2号烟台市旅游局。活动期间,主办方还将选择平面及网络媒体开设“我休闲 我快乐”摄影专区,每月发布大赛参赛作品选登及评奖情况等图文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