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晚报数字版
站内搜索: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退票费下调为票额的5%
  • 2011年09月19日 作者:
  • 【PDF版】

    本报济宁9月18日讯(记者 李蕊) 从9月25日起,火车票退票费将执行新的计收标准。开车前,退票费由原来按每张车票面额的20%计收下调为按5%计收。

    记者了解到,目前济宁、兖州、邹城三个火车站,每天要为500名左右的旅客办理退票业务,车站退票率普遍在3%至4%之间。目前各火车站虽然都开设了专门的退票、改签窗口,但退票手续费下调后,预计退票的乘客也会随之增多。为方便乘客办理退票业务,各车站均表示会根据具体情况,适时增设退票窗口。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退票费下调为票额的5%
出境游慎带药品、食品
南四湖再次开闸泄洪
托运行李禁止携带锂电池
《五月天追梦3DNA》
第十三届市运会在微山开幕
征集启事
这周终于要转晴啦!
Z《济宁晚报》正式创刊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