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18日讯(记者 高倩倩 通讯员 王富成) 18日,记者从德州市教育局了解到,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德州选派13名优秀骨干教师赴新疆喀什地区进行为期一年的支教工作,教师支教点为新疆喀什地区英吉沙县,为德州首批最大规模援疆支教队伍。
据德州市教育局人事科工作人员介绍,本批援疆教师支教时间为一年,即2011年9月至2012年7月。13名支教教师中,高中4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各1人);初中3人(数学、物理、化学各1人);小学6人(语文、数学、体育、科学各1人,美术2人)。
选派教师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重点选拔政治可靠、身体健康、业务水平高、具有教师资格且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的教师。此次德州选派的援疆教师全部为男教师,最大年龄为46周岁、最小年龄为27周岁,平均年龄38周岁;中共党员5名,中学高级教师2人,中学一级教师5人,小学高级教师3人,初级职称教师3人。
援疆教师在新疆工作期间享受原单位工资和各项福利待遇;由省援疆指挥部协调派出单位同级财政每月发放1700元生活补助费;办理一次性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额10万元;报销往返航空机票;根据职务、职称,按新疆自治区的相关标准由新疆发放困难地区补助。援疆教师可按晋升教师职务的最低年限要求,提前一年晋升上一级教师职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任。凡圆满完成支教任务、经考核合格的援疆教师,享受德州市优秀教师待遇。
进疆前省教育厅对支教教师进行集中培训;援疆教师安排在英吉沙县县城所在地学校工作,集中居住,统一管理。援疆教师在疆期间由山东省和新疆共同管理,以新疆当地管理为主。为切实加强援疆支教队的管理和联系,在选派的13名教师中,确定支教队队长、副队长各一名,负责援疆教师支教期间协调、沟通与管理,同时每个学校选出1名教师为支教组组长。
自1990年开始至2007年,德州先后选派了三批14名援藏教师和两批12名援疆教师赴西藏和新疆支教,均出色地完成了支教任务。此次13名教师赴新疆支教,为德州首批最大规模援疆支教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