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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报道引起重视,张功良获得13000元赔偿
  • 2011年09月19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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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月18日讯(记者 于荣花) 8月30日,本报报道《工人车间干活受伤住院月余被催“出院”》一文,经过协商,9月16日,厂家赔偿农民工张功良13000元。

    8月30日,本报报道张功良一事之后,引起所涉桩业公司负责人的关注。桩业公司王总经理对公司员工在张功良住院期间言辞欠妥的事情表示歉意,并让相关负责人向张功良当面道歉。

    9月初,张功良出院之后到桩业公司进行休养。在公司休养期间,张功良表示想早点回家静养,记者也多次电话联系公司相关负责人,公司对此事态度表现积极。由公司出面做了赔偿前期准备工作,并主动要求对张功良身体进行全面检查,以确保受害者身体基本恢复健康。

    16日,由律师出面对张功良赔偿一事进行协调,该桩业公司支付张功良13000元的赔偿,张功良对此处理结果表示满意,并于17日从滨州启程回湖南老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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