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赵伟
19日,记者调查了省城多个小区发现,各小区物业对车辆看管的责任划分不统一,有的小区还变换名目进行收费,小区内停车收费有点乱。
在采访中,一些小区物业负责人称,业主交了车辆看管费,小区物业会尽可能地对车辆进行看管,但出了问题让小区物业赔偿并不合适。一小区物业负责人李经理称,这项收费只是一个停车收费,如果车辆出现任何问题,业主可以报案进行处理,小区物业可提供录像等协助破案,但没有责任对车辆损失进行赔偿。另一小区物业负责人也称,每个月小区业主只交80元,这么多车辆,物业工作人员根本就看不过来,如果任何车辆受损都找物业,物业不可能拿出那么多钱进行赔偿。有的小区负责人则直接表示,他们只负责收费,并不看管车辆。
为了规避责任,一些小区物业还想了不少办法。经十东路一小区物业负责人表示,小区内的车辆只要是按秩序停放,物业人员就会负责看管,而且为了防止小区内车辆出现损坏,物业还帮业主购买了保险,一旦出现问题,由保险公司进行赔偿。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各小区物业对停车看管责任划分不统一,对停车收费的叫法也不一样。有的小区物业将物价局规定收取的“车辆看管费”改为“车位管理费”,有的在“车位管理费”的基础上还收取“车位租赁费”,有的小区则收取“停车占道费”。
各小区物业收费名目的不同令业主很是困扰,不少业主称,只听说物价部门规定收取“车辆看管费”,为啥还收取其他费用?很明显,物业公司是想通过改变收费名目来规避应承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