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19日讯(通讯员 梁佳 矫平 记者 姜萌) 来青打工的宋某“七进宫”仍不知悔改,刑满释放后入室盗窃时,被返家的房主抓了个正着。近日,四方区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对宋某提起公诉,法院判处宋某有期徒刑一年。
今年4月1日上午,外地来青打工的男子宋某在四方区一居民小区撬门入室盗取了一部手机和充电器,准备离开时被从外面返家的房主撞了个正着,房主立刻报了警。为防止宋某逃跑,房主将宋某推回屋里,急了眼的宋某顺手拿起酒瓶子挥舞着吓唬房主,并拼命挣扎,最终还是被抓住。房主将宋某交给接警赶来的民警。
经警方调查得知,宋某可谓“劣迹斑斑”,他的“盗龄”要从1997年开始算起。期间,宋某因盗窃行为先后被劳动教养过7次。今年1月底,刚刚刑满释放的宋某手头紧张,于是又开始“重操旧业”,被抓前,他曾先后四次来到四方区大水清沟附近的出租房内入室行窃得手。
四方区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对宋某提起公诉。最终,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罚金5000元,不得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