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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婚检不予登记?
民政局: 提倡婚检,但不强制
  • 2011年09月20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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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月19日讯 (记者 张冬梅)9月18日,滕州一名李姓青年去民政局咨询婚检事情,工作人员告诉他要想领到结婚证就必须婚检。“不是国家明确规定不再强制婚检吗?”李先生向本报反映。滕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李主任表示,他们只是提倡婚检,但并不强制,若新人主动提出不婚检,只要其他资料齐全,也是可以照常领证的。

    19日上午,记者在滕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发现,很多新人在大厅等候他们的婚检结果。家住城西的一对新人告诉记者,“我们以为是必须要婚检的,没听说过可以不婚检。不过我们愿意进行婚检,这也算是对下一代负责吧。” 

    “进行婚检的确很好,就是太浪费时间。像我们俩,都在事业单位工作,每年都有体检,身体健康状况彼此都很了解。原本我们为了节省时间,不想进行婚检。但前台一位工作人员说必须经过婚检才能领证,无奈我们只能在这等了。”另一对新人这样说道。 

    随后,记者针对此问题采访了滕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李金霞主任。 

    李金霞表示,根据滕州市政府2008年第42号文件《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减少出生缺陷提高人口素质的实施意见》中第三部分职责分工第五条规定,民政部门要依法健全完善婚姻登记制度,对未持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的人员不予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引导鼓励公民自觉做到科学婚检,晚婚晚育。但是,在实际中,我们是尊重新人的意愿的,如果新人在审核材料时提出不愿做婚检,只要他们的证明资料齐全,我们依然给办理结婚登记。 

    李金霞还表示,其实90%以上的市民都愿意进行婚检,这是对新人双方的负责,也是对他们下一代负责,而且我们的婚检是完全免费的。由于我们的前台工作人员有两名是刚刚过来工作的,对于政策了解还不透彻,估计是看着几乎所有来登记的人都选择做婚检,才以为是必须进行婚检才能领证。如果市民还有其他疑问,可拨打5825067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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