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19日讯(记者 侯健) 从日照市妇联获悉,日照市政府近日印发了《日照市妇女发展“十二五”规划》。规划指出,到2015年妇女参政比例和决策水平要有明显提高。
《规划》指出,到2015年,日照市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换届选举时,正式代表候选人中妇女比例不低于30%。各级人大妇女代表的比例要比上届有所上升,各级政协妇女委员要占一定比例。公务员中的妇女比例逐步提高,区县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各至少配备1名女干部,并逐步增加。乡镇(街道)党委、政府领导班子要配备女干部。
担任区县、乡镇(街道)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的女干部要有一定数量。
而市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要有一半以上的领导班子配备女干部;县级党委、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数量在2010年基础上有所增加;担任各级党委、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正职的女干部要有一定数量;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计划生育、民政、司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的领导班子要首先配备女干部。并且,提高高等院校和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的妇女比例,村(居)民委员会中应当有妇女成员。村(居)民委员会党支部成员中妇女比例和妇女担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党支部书记比例提高。
为此日照市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民委员会委员、职工代表等妇女比例作出规定,为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提供政策保障。加大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力度。加强对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的规划,明确各级领导班子配备女干部比例。注重从基层、生产一线培养选拔女干部。加大竞争性选拔女干部力度,将更多优秀女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
在制定涉及公众利益和妇女利益的重要政策时,充分听取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妇女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开展形式多样的参政议政活动,为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提供机会。
本报记者 侯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