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菏泽9月19日讯(记者 景佳) “多用热多交费、少用热少花钱”,菏泽市民期盼已久的计量供热,今冬起将逐步得以实现。19日,记者从菏泽市政府获悉,从今年冬季采暖期开始,菏泽市所有实行集中供热的新建建筑和已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建筑,将取消按面积计价收费,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
伴随着气温的不断降低,今冬供暖问题已开始成为市民关注的焦点。记者获悉,菏泽城区今冬不仅将基本实现全域集中供热,而且供热计量方式也将进行改革。19日上午,菏泽市政府有关部门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就今冬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进行了部署。
据介绍,所谓供热计量改革,就是对使用集中供热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由现行的按面积收取采暖费,改为按实际用热量计价收费,实现多用热多交费、少用热少花钱。而2007年10月1日之前建成的住宅,由于缺少实现相关计量设备与配套设施,因此需要通过安装供热计量和室温控制装置,在墙体、屋面加装保温材料并更换门窗,实现节能改造,从而达到建筑节能标准和供热计量收费要求。
据了解,推行供热计量改革与建筑节能改造,既是山东省政府的统一要求,又可大大提升居民生活质量。按照省政府要求,2011年至2013年,菏泽市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面积要达到51万平方米,其中,今冬要完成16万平方米。而经有关部门测算,通过节能改造后,居民住宅冬季室温可提高3至6度,每户每年能节省的二三百元的供暖费。
为确保供热计量改革的顺利实施,菏泽城管、建设、热力等有关部门在加紧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同时,也开始对2007年10月1日以后竣工的建筑进行清理检查,对未安装供热系统控制装置、计量与温控计量装置或已安装但达不到标准的建筑,将责令原开发建设单位限期整改、补缴费用,由供热企业组织采购安装到位,并负责后期维修、养护、更换。
尽管计量供暖好处很多,但采暖费该如何收取,室内温度该如何控制,热计量表计价是否精确等问题,这让供暖收费改革只能先试点后推开。
为保障试点小区居民的利益,同时考虑到供热企业需要提前收取热费来购买和储存供热用煤,政府将推行“多退少不补”的政策,允许供热企业,采用先按面积预收采暖费,后按照实际用量核算。如果实际用暖量超出了按面积收取的费用,居民不用补交,若实际用暖量比按面积收取的供暖费少,居民可以到供热公司或物业公司办理退费,这样既不让居民吃亏,也能降低企业收费难度和职工工作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