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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在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吸烟
单县一男子“吞云吐雾”被拘
  • 2011年09月20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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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单县9月19日讯(记者 周千清 通讯员 崔巍) “在网吧抽烟犯什么法?”单县一男子陈某在网吧内吞云吐雾,被民警抓了现行,仍不知错在哪里。

    9月18日15时许,陈某来到单县经济开发区“鸟巢网吧”,他选定了1楼西边的一台电脑开始上网。玩了不久,陈某起身拿出随身携带的香烟,并扫了一眼他身后的“禁止吸烟”标志。“当时看到并没有注意,有人提醒,也没有在意,没有想到吸烟却违反了法规。”事后陈某回忆说。

    “15时55分,我们接到报警电话,报警人称网吧内有人吸烟,我们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单县公安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时,陈某正一边上网一边吸烟,忙得不亦乐乎。

    “你看到网吧内的‘禁止吸烟’标志了吗?”“看到了。”陈某吐出口中的烟云,回答民警的询问。“看见了怎么还在这里抽烟?”“抽烟犯法吗?”听到民警的询问,陈某反问道。现场执法民警向陈某解释了“禁烟令”的规定,他才知道自己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规。

    据了解,陈某今年24岁,为江苏省泰州市人,在单县开发区某建筑工地打工。目前,陈某因涉嫌在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吸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被治安拘留3日,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相关链接:《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市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示语和标志,室外公共场所设置的吸烟区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同时,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开展吸烟危害健康宣传,并配备专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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