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19日热线消息(记者 赵松刚 孙国祥)19日,奎文区市民呼先生反映,从7月份以来,他在奎文区福寿街一家银行交话费,每次拿到的发票联上都没有标注大写金额,单位无法进行报销。呼先生说,发票上明明有“大写金额”一栏,打出来的发票却不填写,让人不解。
市民呼先生在政府部门工作,他告诉记者,9月13日,他到奎文区福寿街的一家银行内,为手机交纳了160元的话费,银行工作人员为呼先生打印了发票,发票为一家通讯公司的专用发票。
记者看到,这份发票与一般的话费发票并无多大差别,出账月为2011年8月份,发票上印有“本次实收160元”的字样,并分别盖有该公司和银行的印章,在发票下方列有“本月应收大写金额”一栏。可是,奇怪的是,大写金额栏内却并非印着大写字体,而仍旧是阿拉伯数字。
呼先生说,他所在的工作单位,需要凭借话费发票报销话费,而且明确规定必须以大写为准。可是,从6月份开始,他在这家银行交纳话费以后,就发现打印的单据大写一栏内没有大写,只好找到工作人员进行更换,给自己带来了很大的麻烦。
随后,7月份同样出现了这种情况。呼先生只得再次联系该公司要求更换发票。没想到的是,8月份打出来的发票再次出现这种情况。呼先生对此事非常不解,为什么发票上有“大写金额”一栏,银行和通讯公司却不能打印出来?
记者联系到这家公司工作人员,对方告诉记者,在银行交纳话费打出的话费发票一般都没有标注大写,但是营业厅内打印出来的发票却是可以标注大写金额的。目前,他们也正在与银行进行协商,尽快解决此事,如果出现类似情况,用户可先到营业厅内交纳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