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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户违法将进黑名单
  • 2011年09月20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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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宁9月19日讯 (记者 李倩 通讯员 鲍冰) 食品经营户有销售假劣食品等违法行为时,将被直接纳入黑名单,有不良记录的食品经营户将和企业的信用档案挂钩。

    即日起至11月底,济宁市工商部门将启动食品经营主体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下一步将对所有的食品经营户建立经济户口,设立登记台帐和经济户口卡片,将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信用评价等级等情况纳入食品经营主体信用信息数据库。工商部门对违法经营户将按照法定幅度的上限实施处罚。”消保科负责人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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