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晚报数字版
站内搜索: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德州市物价局成立审价委员会和价格违法案件审理委员会
物价该咋调整“集体”说了算
  • 2011年09月21日 作者:
  • 【PDF版】

    本报9月20日讯(见习记者 王衍 通讯员 金伟) 20日,记者从德州市物价部门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定调价程序和价格违法案件审理工作,切实提高案件审理工作质量,保证价格制定调整和案件审理公开、公正、科学、合法、透明,近日,德州市物价局发出通知,决定成立德州市物价局审价委员会、价格违法案件审理委员会。 

    据物价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审价委员会和价格违法案件审理委员会,由物价局党组书记、局长,党组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将实行集体审理价格(收费)标准、集体审理价格(收费)违规案件两项制度。以前,除听证目录规定的项目将举行听证会外,物价调整都是物价局相关科室经过严格的审查后进行调整公布。成立审价委员会和价格违法案件审理委员会,定价、调价和审案都由集体审议决定,制约和杜绝了权力集中、随意性大和个人说了算的问题,规范了物价部门的依法行政行为,提高了价格执法水平。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物价该咋调整“集体”说了算
一轿车行驶途中突自燃
市区发放居民基础养老金啦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