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20日讯(见习记者 王衍 通讯员 金伟) 20日,记者从德州市物价部门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定调价程序和价格违法案件审理工作,切实提高案件审理工作质量,保证价格制定调整和案件审理公开、公正、科学、合法、透明,近日,德州市物价局发出通知,决定成立德州市物价局审价委员会、价格违法案件审理委员会。
据物价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审价委员会和价格违法案件审理委员会,由物价局党组书记、局长,党组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将实行集体审理价格(收费)标准、集体审理价格(收费)违规案件两项制度。以前,除听证目录规定的项目将举行听证会外,物价调整都是物价局相关科室经过严格的审查后进行调整公布。成立审价委员会和价格违法案件审理委员会,定价、调价和审案都由集体审议决定,制约和杜绝了权力集中、随意性大和个人说了算的问题,规范了物价部门的依法行政行为,提高了价格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