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菏泽9月20日讯(记者 李凤仪 通讯员 朱春华) 20日,记者从牡丹区安监局获悉,牡丹区农机监理站与拖拉机、收割机车主分别签定了2000余份农机生产与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同时要求农业车辆必须办理牌证方可上路行驶或开展农田作业。
责任书要求,农业车辆须到农机监理部门办理牌证,领取号牌、行驶证,方准上道路行驶或开展农田作业,严禁无牌无证的车辆上路或参与农田作业。
同时,车主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证件齐全有效,严禁拼装车、故障车、“带病、带残”车辆上路行驶、作业。车辆必须定期年检,未按规定检验合格的,不准继续使用。驾驶员驾驶车辆时必须带齐驾驶证、行驶证,严禁无驾驶证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