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曹县9月22日讯(记者 李德领) 曹县参保对象,谁能“吃”低保,申请者说了不算,干部说了也不算,必需由低保听证会组成人员决定。22日,记者从曹县民政局获悉,为提高低保申请审核程序的透明度,确保低保工作的公平,曹县民政局建立了低保听证制度,让低保更阳光。
据了解,听证会组成人员一般在15人以上,原则上为单数,成员由乡镇分管领导、包村干部、民政助理员、村内老党员、村内德高望重的老同志等组成。如果听证会组成人员与申请人有亲属或其他利益、利害关系,则该成员将回避。此外,辖区内村居民(基层单位职工)均可到会参加旁听。
在听证会上,先有低保对象或申请人陈述申请理由,随后,听证会组成人员向低保对象或申请人提问,接着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半数以上听证会成员通过之后,才能进入下一审核阶段,且结果会在听证会当场告知申请人。
如果申请人对听证会结果不服,可向所在村居(单位)提出二次听证请求,听证会组成人员会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等实际情况进行再次调查取证,并组织相关人员在适当时间进行二次听证。
据悉,城市低保听证会原则上为一季度一次,农村低保听证会为一年一次,还可根据实际需要召开多次。各村居(基层单位)听证会结束后,将听证结果当场告知被听证对象,并在社区公示栏和人员集中地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经公示无异议后申请对象再上报审核审批。
曹县民政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低保听证制度的实行,让熟知申请对象家庭情况的群众直接参与到低保对象审核的过程中来,让群众对听证会全程监督,防止在低保办理过程中村(居)委会说了算,更加提高低保的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