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枣庄9月22日讯 (通讯员 刘文娜 记者 李淼)近日,枣庄市消费者协会接到某花园小区业主李某对房屋出现裂缝等质量问题的投诉,反映其居住小区房屋墙面裂缝多,最终经消协调解圆满解决。
业主反映,开发商于2009年元月1日交房,现已装修居住1年多,近期在室内发现多条裂缝,其中在客厅发现一条已经贯穿南北长度为5米以上,宽度为接近2毫米的裂缝,在主卧室和北卧室均发现裂缝。
当时购买该房子就是因为公司宣传其房屋质量好,没想到房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现在一家人住着时刻提心吊胆。业主曾多次与开发商协商,开发商一直推诿、拖延,无奈业主来到市消费者协会投诉。
消协工作人员详细向业主了解情况,并与开发商取得联系,对消费者投诉的问题进行协商调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第二十三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经消协工作人员多次耐心细致的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房产开发公司一次性补偿消费者维修及其他费用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