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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少年儿童预防就是一切
记者对话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行动大队副大队长周长彬
  • 2011年09月23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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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梁敏

    记者:只有放学那短短几十分钟?

    周长彬:是的,小学生上学绝大多数是家长护送的,这里面基本不会出现问题,隐患主要集中在学生放学。你看,任何一个中小学门口,放学期间都有大量家长等候在校门口,人员混杂,良善难辨。比如青年路上既有泰安市实验学校又有泰安一中,每天放学的时候,路上有等孩子的家长,有放学的高中生、初中生、小学生还有各种各样的社会车辆混在一起,人员混杂,容易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记者:这里面拥堵的家长是隐患的根源,难道要倡议家长不去接孩子?

    周长彬:不是的,我们希望家长们接孩子回家,学校安全措施做好了不够,必须要与家长的护送衔接起来。不过我们可以给这个衔接环节加一道安全措施,提倡中小学设立自己的校车接送制度。中小学划片招生,所有学生的居住范围都在一个区域内,校车接送是一个安全有效的措施。

    发现孩子走失第一反应要报警

    记者:市区短时间内还没有学校制定校车接送制度的迹象,这些隐患还是存在的,我们还有其他预防措施吗?

    周长彬:想要预防少年儿童走失或者受到伤害,首先需要家长加强防范意识。前面我也说过,任何一起伤害少年儿童的事件,都是在安全断层中发生的。家长们常年接送孩子上下学,时间一长会产生一种麻痹心理,认为可以让孩子自己回家,实际上这里面隐患很大,比如十字路口的交通安全等。

    记者:学校如何采取一些措施,预防这种事件的发生?

    周长彬:其实在泰城就有一些学校采取了比较得当的措施,比如接送卡制度。科大幼儿园做得就不错,给每个孩子制作接送卡,即使家长有事,需要委托朋友来接孩子,也需要有接送卡或者家长提前给老师打电话才行。

    记者:这种措施在很多学校和幼儿园还没有推广,万一出现孩子走失,家长要怎么办?

    周长彬:如果家人、亲戚朋友都没有去接孩子,而孩子没有按时回到家,在放学的路上也没有看到孩子,那么应当立刻报警。报警之后,家长要联络亲友分头到孩子常去的地方寻找,及时联络孩子的同学询问去向。不管有没有找到孩子,都要及时跟派出所民警联系。

    发动社会寻找要严守道德底线

    记者:在很多搜索走失孩子的事件中,媒体、网络所带动的社会关注起了不小的作用。作为民警,您是怎么看待这种力量?

    周长彬:这种情况近几年比较多见,特别是现在网络越来越发达,每个人都是信息的发布者,可以在极短时间内扩大信息传播。但这是一把双刃剑,我们仍然保持谨慎态度。

    记者:扩大搜索队伍,对寻找走失儿童不是很有利吗?

    周长彬:从找寻孩子、转发寻人启事的行为上看,这是有利与走失儿童的,有些走失儿童也是从这种渠道找到的。这一点传递出的是公民参与公共生活的自觉,是一个现代文明社会所需要的。小孩失踪,立刻会有亲戚、朋友、志愿者组成寻找队伍,而且通过网络一呼百应,这其实是现代公民对公共生活中存在问题的主动承担,这种主动承担意味着个人更多地介入社会,并且能够通过力所能及的努力推动社会的完善和发展。但是所有的搜寻、呼吁应当保持一个底线,那就是绝对不要发布虚假信息,不能误导老百姓,家长应尽可能多给公安部门提供破案线索,以便于公安民警及时掌握正确的侦查方向。

    他一直关注少年儿童的安全问题,曾经走遍泰安市各所学校,调查各所学校的周边治安防控措施;他也曾参加过很多次相关的会议,给无数个孩子上过安全教育课;最近他又向相关部门提出倡议,希望泰城中小学建立校车接送制度,为少年儿童提供最安全的上下学环境;他就是泰安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行动大队副大队长周长彬。22日,记者对话周长彬,谈起少年儿童安全问题,他严肃地说:“保护少年儿童,需要学校、家庭、社会的齐抓共管,容不得半点麻痹大意,预防是所有工作的重点。”

    放学期间校门拥挤存在很大安全隐患

    记者:学生安全环节容易出现断层,这里面最容易发生断层的是什么环节?

    周长彬:主要是放学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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