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的规则是法大于一切,“官本位”的规则在很大程度上则是“屁股决定脑袋”。一些人口口声声挂在嘴边的所谓“游戏规则”,只能产生在那种“人大于法、权大于法”的社会土壤之中。
□本报评论员 石念军 两则旧案新近再度被舆论聚焦,9月11日,贺卫方等60余位学者、律师发起“聂树斌案研讨会”,联名上书最高人民法院和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对聂案进行重审;9日,保定市北市区法院再审“王朝抢劫案”,当庭宣判“维持”此前已被河北省高院撤销的二审判决。(详见本报今日“深读周刊”)
9月19日到21日,笔者去石家庄拜访聂树斌的母亲张焕枝和王朝的母亲杨惠贤。历数过去五年与公检法等部门打交道的经历,杨惠贤说,一位领导托人给我捎话,一句是“民不告官”,一句是“不要破坏游戏规则”。她直言,这句话让人浑身感到冷飕飕的。且不说“民不告官”的悖论,单单是那所谓的“游戏规则”,已让人惊诧。
事实上,杨惠贤过去五年的奔波,并非针对某位官员、某级政府,她所诉求的,不过是请求这些在其位谋其政的人恪守法治,客观、公正地审判自己的儿子而已。她甚至不苛求儿子无罪,而只是请求法庭在宣判的时候,能够出示足够的证据让她信服“儿子真的犯了罪”。依这名官员的悖论,是什么样的“游戏规则”,要让一位持有合理诉求的母亲停下上诉的脚步?而这所谓的“游戏规则”背后,又是怎样的官场现形记?
笔者愿以最大的善意解读两案,但研读其中一些细节、辨析两位母亲的亲历,一些担忧总是若隐若现。
王朝涉案五年,前后已有六名代理律师主动提起解约。问及原因,他们请求杨惠贤理解:“我们还要在这里工作、生活。”保定的也好,石家庄的也罢,均暗示自己被施压。谁在施压?显然,除了司法系统及其所在的官场,无他。但众所周知,阻碍当事人依据自我意愿聘请辩护律师,不仅直接侵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且干扰律师依法自由执业权。以恪守法治、捍卫正义为己任的司法职业者,何以如此枉法?干预司法的如此行径,显然不是凭空而来,而是别有动机者的敲山震虎之举,意图让当事人知难而返,以期操控司法程序。如此种种,司法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必遭折损。
古时,民众若为得势者迫害,申诉鸣冤只能寄希望于“青天大老爷”,甚至“告御状”,其艰辛曲折常言难道,遂有“民不告官”的古训。寻根溯源,概因旧社会“人大于法”。现代社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皆受法律保护、为法律监督。但凭一己之力申诉的民众,律师被劝退,个人亦遭“警告”,古往今来的冤情何以大致相同?
解读这一“游戏规则”,张焕枝的一段话或许恰好作答。她说,我知道,要是他们承认了这个错误,他们自己就要倒霉。他们不想倒霉,就必须一直错下去。果真如此,那就等于一个人编造了谎言,还要编织更多更大的谎言自圆其说。现实或如她们描述的那样荒诞:时间越久,越多涉入其中者,在职位升迁的共同命运下结成利益共同体,并以公权的名义绑架一方司法捍卫一己私利———“乌纱帽”遮蔽了他们对法的执著。
司法部门纠结于“官场”之中,或许是公众最不愿接受的,但又不得不直面的窘境。司法的规则是法大于一切,“官本位”的规则在很大程度上则是“屁股决定脑袋”。一些人口口声声挂在嘴边的所谓“游戏规则”,只能产生在那种“人大于法、权大于法”的社会土壤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