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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成老年人维权焦点
传统观念与法律相冲突、房价上涨快是主因
  • 2011年09月26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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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月25日讯(记者 陈之焕) 近日,在青岛市“慈善金秋助老”老年维权法律服务活动中,咨询法律维权的老人多数为房产养老问题而来。据了解,目前青岛市寻求法律咨询及援助的老人中,有接近一半的老年人存在房产养老纠纷,主要原因是老人们的习惯继承传统与法律相冲突。 

    72岁的王老先生有6个孩子,子女都比较孝顺,但是老人最疼爱自己的小儿子,他想在去世后把房产留给小儿子,之前儿女协议好没有意见,老人就去公证处进行了公证。可是公证后小儿子并没有像家人期盼的那样对老人尽孝道,于是王老先生的其他子女不满意了,今年大儿子、小女儿都提出了异议,于是老人前来咨询,看看自己之前的公证会不会在去世后被推翻。

    德恒律师事务所的刘向东律师告诉老人,如果不出特殊情况的话,他的公证在去世后是不会被推翻的,除非老人有附加条件,比如要求小儿子养老等。刘向东律师说现在青岛市老年人维权中,房产养老纠纷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大,从他们每年做的数百起案件来看,约有一半以上的老人维权会遇到房产养老纠纷问题,这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在于老人们的习惯继承与法律相冲突。青岛市老龄办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青岛市的老年人口已经达到了131.8万人,占岛城总人口数的17.29%,在每年接收的服务热线及信访工作中,老人咨询的法律问题也近一半涉及家庭财产,很多房产纠纷都与赡养问题交叉在一起。

    刘向东介绍说,在青岛,习惯上是儿子养老,即平时人们所说的“养儿防老”,因此老人会把财产留给儿子,而在财产里面争议最大的就是房产,开始儿女没有争议,可是在养老的过程中,如果儿子表现不好的话,争议就出来了,这是目前青岛市老年人养老房产纠纷存在的最大问题。房价的快速上涨也是催生老人养老房产纠纷的一个重要原因,近几年来,随着青岛市房价上涨,此类的纠纷也不断增加。此外,老年人法律意识淡薄、子女敬老养老的价值取向问题等也是导致老人养老房产纠纷的原因。刘向东建议老人们摒除自己的习惯与主观偏见,对财产分配尽量做到公平,只有这样才能减少养老房产纠纷,使老人安度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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