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25日讯(通讯员 陈蓬 记者 秦雪丽) 据国家统计局烟台调查队调查资料显示:1—8月份,烟台市城市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11605.7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357.72元,增长13.2%。其中,居民人均用于食品方面的支出为3937.57元。
“民以食为天”,食品是人们生存的必需品。1-8月份,居民人均用于食品方面的支出为3937.57元,比同期增加688.19元,增长21.2%。其中:人均粮油类支出466.3元,比同期增长33.9%.亲朋好友聚到饭店、酒家用餐或购买现成食品在家用餐已成为流行。1-8月份,居民人均在外饮食支出614.05元,增长14.1%。
居民衣着类消费继续稳定增长。1-8月份,烟台市城市居民家庭人均用于购买衣着方面的支出2056.01元,比同期增加164.34元,增长8.7%。居住类继续增长。1-8月份,居民家庭人均居住支出为726.8元,比同期增加136.58元,增长23.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住房类支出增加影响。
1-8月份,居民家庭人均交通和通讯类支出1460.56元,比同期减少223.39元,下降13.3%。主要是交通类支出下降影响。人均交通类支出830.92元,比同期下降21.9%。其中:人均家庭交通工具支出比同期减少232.57元,下降21.9%。
在各类耐用品中,至8月末,城市居民百户拥有冰箱123台、空调74台、洗衣机98台、彩电135.5台、电脑94台、微波炉74台、摄像机16.5台、家用汽车27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