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25日讯(记者 李宝然 通讯员 刘娜 刘元元) 帮人提供船舶买卖中介服务,却因只是口头合同而致使索要佣金没有凭证,不过幸好有电话录音来帮忙。
2010年底,日照市东港区王某多次联系舟山市某船舶贸易公司的负责人丁某,请求该公司帮助他寻找并购买一条总重300吨以上的油船,并口头承诺事成后支付佣金3万元。
2011年3月初,丁某先后为王某介绍了四艘船,并陪同他到多地去看船。之后,在丁某的协助下,王某最终成功购买到了所寻油船。但是事后王某无故却拒付中介费。船舶公司于是将其诉至东港区法院。
在审理过程中,王某一度否认曾作出支付3万元佣金的承诺。但丁某在索要佣金时保存且载有王某对佣金表示认可等内容的电话录音,使王某最终自愿认可了事实。
近日,在法官主持调解下,双方终达成和解,王某支付给船舶贸易公司中介报酬1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