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26日讯(记者 郭佳) 26日,记者从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把严重违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市属单位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从10月1日起开始施行。
据了解,市属单位存在无故克扣、拖欠劳动者工资;支付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或影响较大的,可以向社会公布。
对存在重大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可随时向社会公布,公布期限一般为一个月。对公布期满仍未纠正的违法行为可继续予以公布,直至纠正为止。
向社会公布的内容将记入用人单位诚信档案,在评优、评先、评劳模等评比表彰活动及公司上市等诚信评价时不予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