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26日讯(记者 刘清源) 近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残联、省教育厅等部门和单位相关意见,提出完善残疾人教育服务体系,逐步实施残疾学生包括学前教育在内的免费中、初等教育。
根据意见显示,山东省将全面实施残疾学生免费义务教育,适当提高生活费标准,对偏远农村地区贫困残疾学生发放交通费补助,确保各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实施残疾学生免费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逐步实行残疾学生免费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残疾人家庭子女及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在校残疾学生以及特殊教育学校职业高中班残疾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