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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前停车 3分钟也要交费?
汽车站:超过15分钟才收费,但人工计时不好把握
  • 2011年09月27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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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9月26日讯 (记者 崔维成)在枣庄市汽车总站的站前广场,停车3分钟就要被收费,很多市民觉得如此收费不合理。

    “我经常去汽车站接家人或者朋友,每次刚停下车就有人过来收停车费。”市民张先生向记者反映,他每次在站前广场也就停车三五分钟,但都要交两元钱的停车费,而且收费人员也不给收费票据。

    刚买完车票的王女士也表示,每次进售票大厅买票也用不了几分钟,但必须得交停车费,“我们又不能把车停在路边上,自然要开到站前广场,有人收停车费,我们又不能不给。”采访中,多数市民表示,在站前广场长时间停车,收费是应该的,但是买票和接站也用不了几分钟,这样也收费就很不合理了。

    记者看到,在《站前广场管理规定》的宣传板上印有一份收费许可证,收费项目为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发证机关为枣庄市物价局,但有效日期截止到今年7月。

    在站前广场负责收费的一位姓孙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一般停车超过两三分钟就要收费,但是收费是有标准的,自行车五角,电动车一元,小汽车两元。

    枣庄市汽车总站马站长介绍说,为了加强站前广场的管理,从2008年开始,站上安排一名职工负责这一区域的管理和收费,收费是经过市物价部门批准的,并公示了停车的收费标准。根据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停车15分钟内是免费的,超出15分钟才收费。

    马站长还表示,站上也一直要求收费人员掌握好停车时间准确收费,但是计时和收费都靠人工来完成,所以在时间上不好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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