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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土地流转改革让“死地”变活
土地“存”进合作社农民种地领工资
  • 2011年09月28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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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片 本报记者 刘志浩

    让土地成为类似商品的东西,在交易所对其经营权进行交易,这是枣庄乃至整个山东省都在推行的农村土地合作社。其中三个问题得到解决:外出打工农民不再为种地发愁,撂荒的土地不再闲置,交了地又难以外出的农民变身“农业工人”。

    农民的喜悦  “收入比以前翻了番”

    9月20日下午,枣庄市山亭区桑村镇任庄村村民任安喜跟本报记者谈起“入社”一事,略显兴奋。任安喜说,加入合作社后,去年一亩地的土地租金有900元,另外分红600元,再加上在地里干活挣的一部分钱,“家里收入比以前翻了番!”

    任安喜提到的“入社”,正是枣庄乃至整个山东省都在推行的农村土地合作社。其做法,是将农村分散的土地集中起来,在保证农村土地所有权(归国家)不变、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农民)不变、土地农业用途(用于农业生产)不变的前提下,实施的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其本质,是化零为整,实现农业的规模化经营。“就像把地存进银行,等着领利息就行。”任安喜比喻说。

    本报记者了解到,凡是将土地“存入”合作社的农民,都可以领取租金和分红。任安喜的另一重身份,是该合作社按天领取工资的“长工”,“平时也会在基地干活,一天可以领四五十元工资。”

    以往的尴尬“费老劲却不赚钱”

    任安喜给本报记者算了一笔账:“种玉米一亩地一季最多收获800斤,以前一斤八毛钱,全部卖掉就是640元,刨掉农药、化肥等,最后剩不了几个钱。”而且这还不包括人工费,“费老劲却不赚钱!”

    这种情况下,很多人选择外出务工,但对于这些人来说,家里的土地似乎成了“鸡肋”。任庄村村民李朝泉坦言,他们村村民要是谁不好好种地,很容易被人说懒,于是很多人在农忙时回家种地、收粮食。

    但是,“打工一个月挣的钱,顶得上种地一年的钱。”李朝泉说,土地甚至成为他们在外打工的“累赘”。在此背景下,土地流转制的推出,获得很多人欢迎。

    专家解说产权证转动“大土地”

    任庄村农民要实现一宗土地产权交易,一般步骤是:第一,根据自家实际情况自愿申请加入土地合作社。第二,农业合作社对提出申请的土地进行审查,颁发《农村土地使用产权证》。第三,持证人在产权期内可进行交易入股、评估作价、抵押贷款等。

    山亭区经管局局长戴金山指出,合作社对农村土地使用产权确认后,发给农民《农村土地使用产权证》(小证)。一方面,持证人可以使用、经营、流转、转让土地,也可以作价、折股作为资本从事股份经营、合作经营或抵押担保;另一方面,土地合作社或种植大户受让土地使用权后,可以用全体成员的土地使用产权证,向土地产权交易机构申办总的土地使用权大证。合作社和农民凭土地使用权大证,可以向金融部门申请抵押贷款。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院长曾寅初教授表示,枣庄土地改革实现了土地使用权的资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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