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27日讯(记者 曹宏源 通讯员 谢良德) 市民孙女士花4500元购买了一台笔记本,没想到买了个麻烦回家。黑屏、触屏坏、无法开机接二连三地出故障,四个月就送到商家修了四次。
27日上午,孙女士来到了德城区工商局投诉,说被买的“问题”笔记本烦透了。今年6月份孙女士在市区一家电脑商城花4500元购买的笔记本,可买回家后就连续出现各种问题,四个月期间为修电脑往商家跑了四次。“来回去修电脑,耽误工夫不说,关键是烦人。我怀疑电脑买的时候就有‘问题’。”孙女士说。
“这期间我曾经向商家提出要退货,但商家先说能修好,后来就以种种理由拒绝退货。无奈之下,只能来工商局投诉了。”孙女士告诉记者。
德城区工商局的工作人员立即与电脑售后客服取得联系,确认了消费者孙女士反映的情况属实。针对这一情况,工作人员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进行调解,建议该笔记本电脑的销售商家给消费者孙女士换一台同价格、同型号的笔记本电脑。经调解,商家接受了这一建议,消费者孙女士也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