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威海9月27日讯(记者 冯琳 通讯员 王明军) 邓某因没拿到工钱,将老板放在办公桌上的一部新款手机“拿”走。26日,邓某在回家的火车上被乘警查获。经乘警调解,老板答应结算工钱,邓某将手机物归原主。
26日凌晨2时许,在威海发往济南的K8264次列车上,乘警发现一名男子见到乘警后眼神不正常,表现出恐慌的感觉,遂对其询问。该男子自称邓某,42岁,他不仅未带身份证,对乘警询问的几个问题也不予回答。
经检查,乘警在邓某行李包中发现3部手机,其中一部新款诺基亚手机引起了乘警的注意。后乘警在这部手机上发现一条寻找丢失手机的短信,最终确认此手机是威海某捕捞公司船主孙某被盗的手机。
在证据面前,邓某这才交代。20多天前,邓某到一家渔业公司工作,没想到上船后很不适应,工钱也不像广告上说的那么高,邓某找到船主孙某提出辞工并要求结算工钱。孙某以邓某没干满一个月为由,拒绝给邓某工资。邓某越想越气,就拿走了孙某桌上的手机。
船主孙某说,眼下船员难招,邓某干了不长时间要走人,影响了第二天正常出海,但自己但不给工钱确实不对,只要邓某提供一个账号,马上就把工钱打过去。听到孙某这样讲,邓某也向孙某道歉,并将手机交给乘警,求其帮忙转交孙某。
乘警对邓某的盗窃违法行为给予了警告。26日晚,列车从济南返回威海时,乘警将手机交还给孙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