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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起开测机动车尾气
  • 2011年09月28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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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月27日讯(记者 李娜) 27日,记者从烟台市环保局了解到,自10月1日起,烟台将对机动车进行尾气检测,逐步推行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合格车辆颁发黄绿标。 

    目前,烟台市共有12家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除长岛、高新区外,其他县市区均设有一处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并实现了运营。据了解,自2009年烟台有了第一家机动车尾气检测点,经过两年,已经发展到了12处。 

    27日上午,记者来到东山机动车排气检测有限公司,这是烟台第一个机动车排气检测点。在该公司的车间内有5条检测线,汽油车检测线上配备了底盘测功机、五气分析仪和排气流量分析仪。该公司的技术负责人田英春告诉记者,当天上午有两辆机动车进行了检测。 

    “所有检测站的检测过程都在视频监控下进行。”烟台市机动车排气监控中心主任冷广东说。检测站对汽车尾气检测完毕后,所有数据即时传输到监控中心,待监控中心审核后,系统就会下达指令,合格车辆发放黄绿标志,不合格车辆维修复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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